一、亲子鉴定原则
离婚诉讼中,亲子鉴定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进行。
二、一方拒绝亲子鉴定的后果
若一方请求亲子鉴定,另一方拒绝,法院可推定请求方主张成立。
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提供证据并拒绝亲子鉴定,法院可认定其主张成立。
确认亲子关系一方提供证据并拒绝亲子鉴定,法院可认定其主张成立。
四、男方强制申请亲子鉴定的限制
子女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出生,且父母有合法婚姻关系,子女视为婚生,不得强制亲子鉴定。
申请鉴定方需承担相应证明责任,否则可能导致权利滥用。
要点:
亲子鉴定应遵循自愿原则。
一方拒绝亲子鉴定,法院可推定请求方主张成立。
法律依据明确了亲子鉴定推定的条件。
男方不得强制申请亲子鉴定,除非子女非婚生。
申请鉴定方需承担证明责任,以防止权利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