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古已有之,最早出现在三国时代,采用滴血认亲的方式,认为血相溶者即为亲。然而,这种方法不科学,已为人之公认。
科学的亲子鉴定
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已掌握通过基因分析判断父母与子女是否亲生关系。目前,国内外亲子鉴定的主要手段包括:
血型检验:检验血液中各种成分的遗传多态性标志。
DNA多态性检验:利用DNA指纹分析技术和聚合酶链式反应技术,检材可为血液、精液或毛发等组织。DNA亲子鉴定是目前最准确的鉴定方式,非亲子关系排除率为100%,亲子关系确认率为99.99%。
离婚诉讼中的亲子鉴定
离婚诉讼中亲子鉴定的主要原因是丈夫怀疑妻子不忠,子女非自己亲生。导致这种现象上升的原因包括社会制度变革、婚姻观念嬗变、轻视非婚男女性关系等。
亲子鉴定程序
离婚诉讼中的亲子鉴定是附随于离婚并经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而进行的。法院同意后,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和人员。若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子女年龄在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尊重其意见。
法律规定
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亲子鉴定问题。但最高人民法院曾肯定亲子鉴定的适用,但强调应慎重对待,保护妇女儿童。
亲子鉴定确认为非婚生子后的判决
亲子鉴定确认为非婚生子后,法院除准予离婚外,还会根据当事人要求作出以下判决:
女方抚养子女,承担抚育费。
女方承担男方一定数额的精神赔偿金。
女方返还男方原所承担的子女抚养费。
一方不配合亲子鉴定
一方不配合亲子鉴定,法院一般不会强制作鉴定。但男方可通过举证证明妻子不忠,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若举证不能,则推定妻子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