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新生儿出生后,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是上户口的重要材料。但如果无法取得出生证,如何上户口呢?本文将探讨上海的无出生证上户口规定以及亲子鉴定的必要性。
无出生证上户口规定
根据上海公安厅规定,1 周岁以内的新生儿,可凭父母申请、居民户口簿、结婚证(非婚生不需提供)办理落户。超过 1 周岁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幼儿,经调查核实后可办理落户。
对于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公安派出所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司法鉴定机构亲子关系证明、住院分娩记录等档案材料,在调查核实基础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落户。
亲子鉴定必要性
以下情况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孩子未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未在医院出生,导致没有规范的出生证。
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与身份证、户口本上不一致。
孩子被拐卖、遗失后找回,需要与亲生父母上户口。
未婚生育,无法证明亲子关系。
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一方转入另一方。
弃儿回家上户。
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特殊部门招工、招干时,需要证明亲子关系。
上户口流程
无出生证上户口流程:
1. 准备司法鉴定机构亲子关系证明、住院分娩记录等档案材料。
2. 向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
3. 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4. 审批通过后办理落户。
要点
无出生证上户口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亲子鉴定必要性包括:出生证缺失、父母信息不一致、孩子被拐卖、未婚生育、单亲家庭、弃儿回家、领养、特殊部门规定等。
上户口流程包括:准备材料、申请、调查核实、审批、办理落户。